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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障礙服務專區
文化局演藝廳無障礙服務措施 序位 | 辦理措施 | 辦理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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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為方便至演藝廳觀賞節目,提供有需要輪椅服務者輪椅及人員協助 | - 高雄市文化中心07-228-8926
-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07-7430011*1123
- 音樂館07-531555*11
| 2 | 身心障礙優惠票價 | 售票節目依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第59條:「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公營風景區、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,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;其為民營者,應予半價優待。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,認需人陪伴者,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,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」規定,給予身心障礙者購票優待。 | 3 | 視障者參與過程所需之服務 | 視實際情況提供人員引導 | 4 | 其他無障礙服務(如:手譯服務、無障礙交通接駁等) | 視活動需求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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